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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仇剑


我本叫薛玥,秦凤路凤翔府天兴县人,家中世代经营武馆,但有真功夫的人不多,大都是假模假式,历朝历代曾出过几个厉害的武人,但名气都不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熙宁年间,朝廷推举新政,将徭役法改为募役法,交些钱财便可免去更役,我爷爷利用这次变法,发了笔横财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爷爷叫薛士逊,年纪轻轻便继承祖业经营起武馆,宋夏在陕西交兵日久,秦地习武蔚然成风,但小小的天兴县招不到多少弟子,多年来也只能惨淡经营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我爷爷是个习武的好苗子,趁着朝廷免去徭役,他离家四海闯荡,同各地的武馆师父较量,学习各类兵器的招式,几年归来后,天兴县便无人能胜过他,人称“天兴月华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月华是敬称,因我爷爷持一把细长的亮银苗剑,耍起来流光四溢,不见剑身,如同夜晚的月光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我还不记事的时候,边关战事惨烈,与夏国交战的朝廷焦头烂额。一位姓种的将军听闻天兴月华的威名,便邀我爷爷去他军中授人刀剑技艺。后来种将军打了许多胜仗,爷爷也一起分得了不少金银器物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薛家沾了我爷爷的光,生意兴隆,一度把武馆开到了凤翔府,平添了不少钱财宅邸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几年神宗皇帝驾崩,高太皇太后垂帘听政,先是割地停战,随后又废除了新法,成年男丁又服起了劳役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年黄河决口,摧屋伏厦,卷六畜没庄田,数万百姓成了流民。爹爹叔伯们被官府抽调去修堤坝,因穿着有些贵气,被路上一伙自称“天圣军”的流民盗匪盯上,一个都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几年,薛家的男丁要么死在了路上,要么修堤坝时被卷进了洪水里,我爷爷虽然健在,但年岁大了,孤木难支。尽是妇孺的薛家人见人欺,亲戚邻舍侵占了许多田产宅邸,薛家就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堤断断续续一直都没修好,流民越来越多,“天圣军”愈发声势浩大,秦凤路各州匪患不止,官府也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年我不到十岁,嬢嬢为避难回了娘家,家中只剩我和爷爷两人,好在家中还有些许余粮,不用上街讨饭。

        爷爷把自己的苗剑给了我,让我学剑,长大后好替族人报仇。“天圣军”有成千上万的男人,我一个女流,怎么斗得过他们?

        我爷爷说要是家里还有男丁,也犯不着指望我。况且不必对付那么多人,只要杀了它们的头领——“天圣将军”张万全,不但大仇得报,荼毒四方的天圣军也会溃散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告诉我,张万全本是名富家的佃户,帮人牵牛喂马,一身的蛮力。当年黄河水患,张万全杀了主家,率佃户起义,四处劫掠,跨州连郡。别看这两年张万全声势浩大,但他头脑单纯,胸无点墨,又争强好胜,要是有人提出要和他比试比试,他定不会回绝,到时就可以把他给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把剑当时比我人还高,我鸡鸣三声就起床练剑,一直练到天黑,看不到手中的剑才作罢,要是赶上晴天满月,便在夜里也不歇息。

        等我长到比剑高的时候,就算闭上眼,也能砍中落下的果子,但我已经不想练了,恨不得马上去报仇,结果爷爷只拿了一根树杈就把我打得满地爬。

        寒暑易节,春去秋来,我一天天壮实起来,剑法愈发纯熟,爷爷在我面前也渐渐招架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六那年,我觉得到了报仇的时候,我要用手中这把剑把张万全的头割下来,放在我爹爹的灵牌前祭天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背上剑收拾好行李,准备前往会州杀张万全。结果我爷爷拿了一柄两尺长的细剑,又要和我比试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用小剑对我的大剑,明摆着是看不起我。我急不可耐,想告诉他我的功夫已经足够,便不在意方寸,用尽浑身解数同他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老头三招之内缴了我的剑,直直刺向我胸口,我一个躲闪,剑刺穿了我的左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依旧是天兴县最快的剑,至少比我快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年他一直在让着我,让我觉得,我真的能为父报仇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后他告诉我,他早知道我不是练剑的材料,到今天还打不过个老头,还是别去报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古以来,皆是一力降十会,我个头小,这身功夫在女流之辈中算得上出类拔萃,但碰上练家子就只有送命的份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要是报仇这么轻而易举,洒家自己就去了,不必大费周章教你剑法,再让你送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如是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问他,既然如此,为何让又让我苦练六年剑?

        他说,做人和比武一样,以耳目揣测对方之前,先掂量自己几斤几两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六年是想让我想明白,一辈子很长,得多花点时间来决定,往后要走哪条路。若是从今以后,我还放不下杀父之仇,他不会拦我,若是我想要别的活法,他也不会记恨我无能。

        左腹的伤没波及脏腑,但也许久才痊愈,有次我打趣问他,要是没留意把我刺死了,当何论?

        他说之前的比试都是用的木棍,权当爷爷带孙女玩儿。但当两人都拿上开刃的刀剑相向时,便是两名剑客,将对方置于死地,才是给对手最大的尊重,这是剑客的规矩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作为爷爷,要是失手杀了孙女,他会陪我一起走,一大家子到了阴曹地府也能团聚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老头疯归疯,倒提前留意过,挑了把最细最短的剑,还用烧酒浸了一夜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边关停战后,种将军就被调到了京城,老头觉得汴梁这个地方好,便请他帮忙安顿我。种将军是个念旧情的人,给我发了一身官服,让我去宫中做名女官,替后妃掌管后宫的符节印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辞别老头时,他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,我虽然没有练剑的天赋,倒是出落成几分姿色,若是让圣上看中,薛家肯定能再度兴盛,到时候报个仇自然是易如反掌,大仇得报后,他再找个低眉顺眼的女子替他传宗接代,替我多生几个小叔出来,薛家不至于绝后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我笑不出来,反倒还有些难过,我为报仇,练了六年的剑,连个老头都打不过。到头来还不如入宫出卖色相来的方便。

        宫里的活儿确实清闲,俸禄也算丰厚。但后宫妃嫔如云,美事绝无可能落在自己头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和老头都知道,辞别时他说的是空话,京城与天兴县相隔千里,两名剑客今生今世都不会再见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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