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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第 69 章


北凉洲,  破沙城外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仰头看着这座城。

        南北凉洲是魔修的天地,这里也有魔修的宗门,  但与其他洲不同,  南北凉洲有一种特殊的势力:摩厌百城。

        据闻摩厌百城当中,每一城都蕴含有魔修的道,其道不同,  地盘、势力也都不同。摩厌百城城主之位可以随意争夺,对魔修们来说是极好的晋升渠道。乾坤的拾柒大魔几乎都做过百城中的城主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几乎,是因为这里面有了剑魔夏遗这么个异类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好事者将百城依照实力大小排了出来,  这些城主的实力排行,  差不多也就是乾坤中魔修的实力排行。破沙城是百城中实力偏弱的一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从这里开始吧。”盛惊晓喃喃道,  “摩厌百城、拾柒大魔、剑魔夏遗,然后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剑尊!”

        最强剑修系统沉默不语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的目标仍然是剑尊。他堕为魔修后不再自欺“天将降大任于斯人”那套,  却更偏执了。曾经他说要打败剑尊还只是给自己立一个嘴上说说的目标,堕魔后却把这自欺的目标化成了执念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走进破沙城中。

        破沙城的城主号称黄沙怪,使得好一手御风沙之术,沙中带毒,可以迷眼、塞耳、断神,若护体罡气不够厉害,更有可能在风沙之中被生生磨去血肉化成一具白骨。死在风沙中的人神魂难逃,会被禁锢在白骨当中,  成为黄沙怪的傀儡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的盛惊晓还够不上摩厌百城这些大魔的层次,  但他堕魔之后,  修为飞涨,  以前无法融会贯通的剑法也都一个个得以圆满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现在杀这黄沙怪,  竟没费太多力气。反倒是进入城主府时那一层层禁制阵法多耗费了些工夫。

        黄沙怪死后,  城主令自然浮现。盛惊晓接住城主令,  正待查看时,就见城主府后院探出个小孩脑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见到黄沙怪的尸骸,先是惊,又是喜,紧接着悲喜交加,小心翼翼地出帘子,仰头对盛惊晓道:“大哥哥,你好厉害!这个魔把我掳来,准备等到月圆之日吃了我,大哥哥救了我,你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剑尖指过去,杀气凌厉:“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孩童一语未发,立刻捏了个遁诀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再看城主令,这东西不知是由什么炼成的,非金非玉非木非骨,触手温凉。他能感觉到,这里面确实蕴含有一缕道韵,但只有成为此城之主,才能体悟这一缕道韵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把城主令一抛,掌中起火,熬炼城主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干什么?”最强剑修系统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看看能不能把道韵炼出来。”盛惊晓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主令在火中毫无变化。盛惊晓并不失望。若这么容易,这百城的城主令早就被那些魔修们炼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又试以剑劈之,城主令上毫无划痕,估计是没法以其他手段取其中道韵,只能成此城主之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已杀了黄沙怪,只要心念一动,就可以获得破沙城的城主之位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把城主令一扔,转身往城外走去:“太弱了。我要找个更强的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修为越长越快了。”最强剑修系统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“嗯”了一声,声音很温和:“还要多谢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着他修为的增长,最强剑修系统能带给他的辅助越来越小。但若没有系统的帮助,在刚来凉洲的那段时间,他早被坑死不知多少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。”最强剑修系统叹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会是坏事?”盛惊晓唇畔含笑,“我感觉比过去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我却感觉你并不开心。”最强剑修系统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自盛惊晓入魔那一日,他理解了盛惊晓的

        情绪之后,就一直都在揣摩这种感觉。每一日他都在观察盛惊晓,每一日,他都感觉不到快乐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笑出声来,脚步不停走向下一座城:“我曾经更不开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我有目标,有方向,而且每一步努力,都瞧得见成果,瞧得见可以往前走的路。多好啊!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最强剑修系统道:“前路……可是魔修一途的前路并不如正法明朗。乾坤中的正法修士,往顶头看,有剑尊、有宁闲眠、有花空谢,还有其他许多修士。可是魔修的顶端,往上头看,有谁呢?拾柒大魔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吗?”盛惊晓淡淡道,“以后会有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最强剑修系统让他噎住了,闷闷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前人走过的道很好,但我走不通,那就是废道。”盛惊晓见他闷声不语,又道,“我吃尽了没有天赋的苦。别人的道走不通,那就自己开一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再说,夏遗身为剑阁阁主,不也堕魔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收住声,抬起头看着眼前青黑色的城墙。

        下一座摩厌百城,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夏遗提着他的杀剑,随便来到一座摩厌城外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世上有几个人有资格让他试剑?

        他看中了朱紫阁。但这家伙自两个多月前开始,就来得越发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朱紫阁已经去过他的不归阜,但他还没去过朱紫阁。所有人都知道,剑魔夏遗住在不归阜,但却没有几个人知道朱紫阁在哪儿。他连名字都是依照住所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让夏遗感觉很不爽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也不知道朱紫阁的所在,但他知道怎么找朱紫阁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一步如剑,劈开层层禁制,跨入城主府中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城城主惊愕地看着他:“你……剑魔!”

        夏遗懒得与他废话,一剑枭首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主令浮现,夏遗伸手握住城主令,冷笑一声,手掌用力,生生将之捏碎,转身又向下一座摩厌城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摩厌百城,是养蛊的罐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主令中的道韵,是喂给蛊虫的食饵。这些为了摩厌城中道韵而争夺不休的魔修,皆是别人养在罐中的蛊虫,吃了人家的饵,就要受人家所控。哪怕日后已跃出百城,那也不过是出了蛊罐的虫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个从百城城主修成拾柒大魔的,或有知或无知,都是别人手中的傀偶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又破了一座城,捏碎一枚城主令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要看看,等他把朱紫阁的罐子都打碎后,他出不出来!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剑魔夏遗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疯,开始杀摩厌百城城主。这消息风一样传遍了整个凉洲。

        魔修们开始人人自危。就算不是百城城主,被夏遗撞见也难保不会被他顺手宰了。这位从剑阁阁主堕为的大魔可从不与魔修为伍。

        摩厌百城的城主们则更是惶惶不安,他们难舍城主令当中的道韵,却也不敢拿自己的脖子去试夏遗的剑锋。而且,这个疯子不止砍人,他还把城主令都给捏碎了!

        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吗?

        拾柒大魔……现在或许应该改成十五大魔了,有两个已经被剑尊给斩了。他们能不能挡一挡夏遗?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些大魔都早已不需要摩厌百城的城主令了,谁还会愿意对上夏遗吗?至于还剩下的百城城主……他们捏一起,大概、可能、也许,能与夏遗掰一掰腕子?可身为魔修,想要他们全心全意地合作,可比登天还难。

        凉洲中一片愁云惨淡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正在金云城中。

        金云城在摩厌百城中排行第二十七,其名“金云”,是因为城中生有许多金云树,此地气候常年如春,金云树四季开花,

        花色在金黄到淡白之间,密密簇簇,一树花,就像一朵金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实在是一座美极了的城。在这样的城中,也很少有人愿意争斗,当然,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城主金轩色的武力值威慑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坐在一株金云树下,心中很惊奇。他左面是一个卖花灯的摊贩,右面正在叫卖金云糕,往来行人热热闹闹的谈笑,或停下来买一点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若不是深知自己正身处魔洲深处,他只怕要以为自己正在凡人的花灯会中。

        金云城怎么竟是这个样子?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还没到可以挑战金轩色的程度,他来只是因为正好在附近,想来见识一下金轩色——听说这位城主最近时常离开城主府,在城中游乐闲逛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快,盛惊晓就知道金轩色为什么天天游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主府门大开,走出一个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人……大概、貌似、可能,是一个男人?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一眼没分辨出来,直到他看见这个人脖子上并不起眼的喉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人体型娇小、皮肤洁白柔嫩、五官线条柔和、眼睛大而明亮,看起来有点像一个过于娇柔的少女,那皮肤细嫩的模样,好像一碰就会红,以修士的眼力,竟都没有看出瑕疵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确很好看,或者说,过于好看了,有点像修习过特殊功法的修士,能够在人心底勾起一丝不起眼的痒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绝不可能是金轩色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修为,他的脚步轻重散乱、呼吸深浅虚浮,别说修行了,他好像连一点凡人的功夫都不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个人,怎么会从金轩色的城主府中走出来呢?他和金轩色是什么关系?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很快就见到了金轩色。他从这个过于娇柔美丽的少年身后走出来,穿着一身暗金铠甲、头发高束,身姿英挺相貌俊朗,气息深不可测。的确当得上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金轩色自出现后,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少年。他的目光温柔深情,甜得几乎快要拉丝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抖了抖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 金轩色喜欢这种类型的吗?他倒不是质疑别人的喜好,但……一个能夺得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之位的魔修,会如此深情地爱上一个人吗?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不由去看那个少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已经在街上逛了起来,他好像很开心,完全没有觉察到在摩厌百城中出现这样一条街道是多么不正常。他的每一个动作好像都在勾动人的心弦,每一个表情好像都要牵出一道旖思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已经逛到了花灯的摊位上。花灯架子最高层挂了一个十分精致的九层塔灯,飞檐翘角、流苏金铃,每一层上都绘着不同的图画,或山水或花鸟、或人物或楼阁,又会随着楼层转动而变化,图画仿佛活了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着迷地看着这盏花灯,对摊主问道:“老板,这盏花灯怎么卖?”

        摊主提起一盏百花彩雀灯,笑呵呵道:“小公子,这盏灯是我的招牌,不卖的。您挑一挑别的?你瞧这盏,这盏花灯也好看,瞧瞧,多配您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提着彩雀灯在自己身旁比了比,转头对金轩色笑问:“好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轩色的目光一直都没从他身上移开过,任谁看到金轩色现在的眼睛,都不会怀疑,他的确是会为了讨这个少年的欢心,而将一整座魔城都改换成人间繁华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很好看。”他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满意地转回头,对摊主道:“这盏我要了。那盏九层塔灯真的不卖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摊主摇头:“小公子,您就别难为我啦,这可是招牌呀,哪有把招牌卖了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一嘟嘴,睁大眼睛对摊主道:“可我真的很想要,您就卖给我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摊主无可奈何:“哎、

        这……哎,算啦,谁叫我看您合眼缘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欣喜笑起来:“那就多谢您啦!”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看着这少年的喜笑,不知怎么的,竟也觉得他十分可爱,金轩色会爱上这样的人,好像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了。若是换成他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傻了?快点醒醒!”最强剑修系统在他神识中扯着嗓子喊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脑子一清,在看那少年,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喜欢。他连忙移开眼睛,不敢再看,对系统问道:“他怎么回事?也有‘金手指’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最强剑修系统道:“你最好躲他远一点。他是有‘金手指’没错,但他的‘金手指’不是我们这类规则碎片,而是别人专门造出来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已悄悄退到远处,正想继续问,余光瞧见那少年欢笑着跑向金轩色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现在目光从那少年身上移开,就能觉察出更多的不对劲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满街的人目光都在偷偷瞟向那少年,他们看上去都爱慕而痴迷,只是摄于金轩色的存在,不敢靠近那少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身上是什么玩意?”盛惊晓心惊道。金轩色修为在第七重天玑境末期,以幻术出名,也会被那少年所迷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约是‘万人迷’、‘人见人爱’这类光环吧。”最强剑修系统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正说着,盛惊晓又听见金轩色与那少年的对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娇娇,你喜欢这座城吗?”金轩色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喜欢啊!”少年嘴角沾着糖渍,笑容大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把这座城给你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已经眼角迅速泛红,眼看就要掉泪,还在问:“为、为什么?你要离开吗?你不要我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了这座城,你就可以保护自己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回拉扯几番后,金轩色终于把城主令转移给了那个少年,又在少年的哭泣恳求下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金云城中忽然起了风,风吹得满城金云树飒飒作响,金白之色的花如雨坠地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的脸色变了,他从这风中感受到了凶烈的剑意。

        金轩色的脸色也变了,他发现自己留在城中的这一具幻象化身竟无法消散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那少年还懵懵懂懂,抓着金轩色的袖子追问:“这是换城主导致的异象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轩色没空搭理少年,他绷得紧紧的,眼睛死死盯着道路的尽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个人,身材高大、筋骨嶙峋,眉间竖痕深深,提着一柄剑不紧不慢地走过来。哪怕从未见过他的画像,但只要见到他的第一眼,就可以确认他是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剑魔,夏遗。”金轩色干涩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他,没有任何人当得上“剑魔”这个称呼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少年似乎也被摄住了。可是他的眼睛紧接着就亮了一下,用压低后但仍然能让所有人都听见的声音对金轩色道:“他是你的敌人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放心,我一定会保护你!”他挡到金轩色身前,仰头看着夏遗,脸上带着那种在恐惧中鼓足勇气的表情,眼中又泛起泪花,“金大哥是个好人,你不要伤害他!”

        夏遗看都没看他一眼,目光越过他头顶,看向金轩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已经不是金云城城主。”金轩色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!”那少年咬着嘴唇,凸显出嫩红的唇珠,满脸倔强,“我不会让你伤害他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但金轩色还在继续说:“这算是我献给大人的礼物,请您放我一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按照他原本的计划,是想操控这个头脑简单的少年暂时做城主替身,他自己则只留一具幻象化身于此。

        若夏遗不再四处屠戮摩厌百城之主,他就拿回城主之位,若夏遗来了,他就散去这一具幻象化身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谁想到,夏遗的剑域竟生生将他的幻象化身给

        截留了下来!

        以夏遗的修为,哪怕只是幻象之身,他也绝对可以凭借着联系把自己斩了。剑魔夏遗要杀人,何时看过身份了?无论他是不是摩厌城主,都不妨碍夏遗顺手把他给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金轩色为什么选择这个少年做替身。他那古怪的魅力曾经也令金轩色沉迷过很久,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才摆脱出来。金轩色不指望他也能让夏遗沉迷,只期望他能令夏遗分神一瞬,这一瞬,就是金轩色逃走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,他连一瞬都做不到。那金轩色就只能指望他的特殊性能引起夏遗的兴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不敢置信地看着金轩色:“你……你怎么能这样对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,水晶珠儿似的挂在脸上,眼尾通红,被雪白的皮肤衬得十分显眼。

        许多人都已恨不能冲上来,为他擦去眼泪、替他怒斥金轩色、帮他挡住夏遗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们都陷在夏遗的剑域当中,谁也动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来帮他,这显然违背了少年一直以来的认知。他开始慌乱,他慌乱时也显得可怜可爱,像一只小兔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忽然笑了。他也发觉了这个少年的“金手指”与众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剑挑在少年的脖子上,问道:“他为什么不能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张凶戾的脸上突然露出笑,就显出他的好眉眼来。少年忽然开始脸红,软声道:“因为……因为我有‘万人迷光环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,惊恐地捂住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继续说。”夏遗的剑上移,剑锋闪着可怕的寒光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被迫移开手去躲剑锋。他一移开手,嘴巴就不受控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‘万人迷光环’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,它是勾魂使补偿给我的‘金手指’。因为他勾错了魂,我寿命还没有尽,他怕被上司发现,就答应让我穿越,给我金手指补偿。”他越说神色就越惊恐,可是偏偏停不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要投诉!”他把心中的话也尖叫出来,“我要投诉!你答应我的,我什么都不用做所有人就都会喜欢我呢?!你答应我的绝对不会有危险呢?!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来了这么久,只遇到一个金轩色算得上优质,现在好不容易遇到第二个,这第二个竟如此可怕!

        “嘘。”夏遗道,“‘勾魂使’是什么东西?它有什么来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‘勾魂使’是……”少年说到关键处时,忽然浑身一震,向后倒去,没了气息。这是有人在他魂魄中设下了枷锁,让他无法暴露关键信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轻嗤了一声:“废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轩色的幻身已经消失了。他趁着夏遗问那少年时,使断尾求生法强行散去了这具幻身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没有拦他。有人在他面前碍眼时,他不介意顺手砍了,无所谓的小卒逃跑,他也懒得去追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死了,城主令就浮现出来。夏遗伸手一握,城主令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瞳孔骤缩。他也试过炼化城主令,知晓那东西有多坚固。可是夏遗竟只凭赤手就将之捏碎了!

        夏遗慢条斯理地松开手,目光投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被他盯住,不由僵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夏遗指间的城主令的碎片还在簌簌落下。系统在他脑中疯狂地报警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长长出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这一步,他还怎么逃?

        不如疯一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曾见过剑尊。”盛惊晓顶着那可怕的剑意往前走出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的剑要比你的剑可怕得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胜过剑尊,我也想胜过剑尊。我们可以合作。天下剑法,我皆可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夏遗咧开嘴,他的笑容里有凶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是一个冲着剑尊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像他夏遗

        是一个用来接近剑尊的登天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胜过剑尊?”他的话音落时,人已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    盛惊晓倒飞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也配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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